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山东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,响应学校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归档工作要求,结合继续教育线上特点,我校自2019年1月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籍档案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。学校以学生录取时的基本信息、在读期间的学习情况、毕业时完善的其他信息为基础,生成学生学籍档案电子文件,加盖电子印章。毕业生个人学籍档案包含有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,装档案袋密封,封条印有“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”字样,档案袋正面贴有学生个人信息标签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个人档案由学校统一发放至学习中心(函授站),由学习中心(函授站)负责发给学生。学生领取个人档案后,自行交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人才市场保存,严禁私自拆封。
特此公告。